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朔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朔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朔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朔州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sz-11406)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朔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朔州市振华东街166号,邮编:036000,电话:0349-5987435,传真:0349-598743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开发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坚持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平台建设,切实从工作实际出发,平稳、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按照依法、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回应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诉求,及时回复纳税人的各类咨询,接受公众监督,增强税务工作透明度。在具体工作中,深入推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税收基础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一是推进税务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将税务行政许可以及行政处罚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和服务指南等在办税服务厅、朔州市税务局网站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税务系统政府信息特别是执法信息公开的合理需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依法依规做好税务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涵盖政策法规、行政执法、通知公告、纳税服务等信息。

三是拓展公开渠道。立足税收服务,充实税收内容,充分发挥包括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各种公开平台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健全信息公开反馈渠道。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邮箱,通过公告栏、互联网、政府网站等方式对外公布,接受群众投诉建议,由专人负责管理邮箱,健全迅速反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1

4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0

4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0

17.97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监督保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在今后工作中,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不断强化和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纳税人服务为宗旨,积极改进工作方法。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进一步加强对新媒体宣传的应用力度,大力培养新媒体宣传队伍,强化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朔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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