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平鲁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平鲁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平鲁区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朔州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sz-11406)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平鲁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文昌西街9号,邮编:038600,电话:0349-5691205,传真:0349-569121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平鲁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增强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平鲁区税务局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一是梳理各类文件和信息,制定目录和指南,将部门机构职责、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行政审批流程、审批项目的前置条件以及联系方式等全部列入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公开有章可循。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重申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对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才能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的程序进行公开。尤其是涉及权力清单、纳税服务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涉税事项等信息,严格按照《保密法》逐条进行审核。

三是强化监督力度,助推法治税务建设,定期组织由特邀监察员、税务干部和纳税人代表等组成的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设置工作去向牌,多渠道地了解和掌握群众对我们税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增强群众对税务系统执法与行政的监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15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986(其中:

A级纳税人名单36户,涉税专业服务1户,非正常户公告34户,欠税公告42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872户,委托代征1户。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0

776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5.42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平鲁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一是政务公开有关制度体系不太健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三是舆情风险应对意识有待加强。

2019年,我局将继续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结合相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根据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具体工作规程和保密审核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巩固优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受理的工作规程,健全制度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拓展公开渠道。借助政务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兴自媒体力量,有效对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强化门户网站的数据服务工作,实现与纳税人(缴费人)点对点推送、零距离沟通,增强对外公开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通过创新渠道加强公众对事务部门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推动。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各部门分工)》中确定的责任部门、承办部门,自觉主动做好公开工作,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使工作环环相扣、不留死角,信息及时有效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平鲁区税务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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