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方山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方山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方山县税务局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保障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为核心目标,将政务公开深度融入税收工作全流程,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稳步提升税收执法与服务的透明度、公信力,切实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核心原则,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核心需求,明确主动公开范围与目录并实行动态更新。依托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宣传月、春雨润苗行动、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活动载体,重点公开通知公告、欠税公告、税费收入动态及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创新宣传模式,组建纳税服务宣传队深入旅游景区、社区庙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接地气”的普惠政策宣讲;以实体纳税人学堂为基础,融合线上“云课堂”、线下精讲及“流动课堂”等多元形式,开展集中宣讲与“一对一”精准辅导,确保税费政策精准触达各类受众。同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动,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标准,不断完善申请接收、审核、答复的闭环管理机制,明确办理流程与时限,提升答复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通过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及意见建议箱等多种渠道,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路径,及时响应公众合理诉求。2025 年,方山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因申请处理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建立“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保密审查机制。对拟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进行多层级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对外公开。根据上级税务机关部署及税收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信息管理规范有序、安全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原则,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多渠道互补的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平台作用,及时更新日常工作重点、涉税动态、政策法规等核心信息;依托微信公众号、网络新媒体、每日动态等新媒体载体,制作发布税收宣传视频,扩大信息传播覆盖面与影响力;优化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线下阵地建设,为群众现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积极对接 12366 税务热线、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咨询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做到 “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提升公众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展现方山税务形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将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加大日常监督检查与通报力度,督促各责任部门履职尽责。完善组织架构与工作制度,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的职责分工,形成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股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政务公开专题培训,通过线上课程学习、专项自查与交叉检查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与综合素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构建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并重的长效机制。2025 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 年,国家税务总局方山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工作要求及公众期待相比仍存在差距: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升,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内容的深度与丰富度需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业务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需持续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宣传覆盖面仍有局限,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渠道不够畅通,社会知晓度与参与度有待提高。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优化信息发布管理流程,明确信息公开时限标准,建立信息更新提醒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采用图文并茂、视频动画、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增强解读的针对性与可读性,提升政策传播效果;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工作力量,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与交流学习,厘清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四是拓宽宣传与互动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通过意见征集、在线咨询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众参与度与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方山县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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