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方山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方山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方山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总局、省局、市局和方山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工作透明度、公开度。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总局三项制度文件规定,依托三项制度一体化管理平台等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统一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公开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税收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及时做好更新维护。其中,行政许可处理96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处理127条,行政处罚处理15条,行政强制处理0条,政府集中采购1项,总金额41064元。

(二)依申请公开

县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编目,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遵循保密、合法审核程序,认真细致地做好答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要求做好动态更新维护,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开展政务公开教育培训深入学习《条例》的各项规定,提高干部的公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干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发现并研究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结合实际推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微信、纳税服务厅电子大屏、公告栏张贴海报、制作税法宣传册等方式积极做好税务信息公开、税收宣传等各类新闻、信息的发布确保纳税人能第一时间获取最新税收政策资讯,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便民高效。

(五)监督保障

我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严格履行各项程序,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监督,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有效提升了我局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助推各项税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0

9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1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5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106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例: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对政务公开重视不够、主动性不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部分政策和文件精神掌握还不够到位和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

在下一步的政务公开工作中,方山县税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和上级税务机关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政务服务功能和政务公开水平: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及时、全面、高效发布信息;二是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确保政务信息高质量;三是丰富公开方式充分利用好新媒体渠道,强化宣传教育,确保信息公开传达到位。定期召开税企交流会,及时搜集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建议。多样化解读减税降费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树牢公开、透明的税务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吕梁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ll-11423)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方山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吕梁市方山县城积翠街积翠公园东北角,邮编:033100,电话:0358-6027743,传真:0358-6027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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