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柳林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柳林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柳林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安排,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主动公开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税收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全面公开了促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税收政策措施。做好政府工作报告及税收发展规划、发展目标、改革任务等措施落实情况和结果的公开。推进政策执行公开,明确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学习税务总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文件,设专岗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章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处理机制。按照《条例》要求在市局官方网站开通依申请公开功能,主动公布政务公开联系邮箱、电话、部门地址、办公时间等,方便申请人通过在网站提交申请。接收依申请办件后,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办理时限,以最快速度提供给申请人相关材料,办理完毕后及时记录办理结果和存档。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强化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根据《条例》要求,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建立政务公开部门负责制度,召开政务公开内容维护职责分工会议,细化各部门政务公开内容,责任到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柳林县税务局通过电子税务局向广大纳税人提供免费办税平台。成立信访、舆情、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设置局长信箱、纳税维权税务援助办公室,及时稳妥应对各类信访问题、涉税舆情和应急事件。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作用,重视数据同源、形式统一,方便公众浏览、查询。利用微信、钉钉等平台及时宣传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涉税热点、难点政策问题。

(五)监督保障

结合税务部门工作实际,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认,牢牢把握政务信息应公开全公开,未经审核不得公开两条底线,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准确无误。认真做好历次考评问题整改反馈工作,对照考评暴露出来的问题,全力抓好整改,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充分总结了以前年度的工作经验,对照《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结合工作开展实际,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加强公众互动交流,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社会公众对涉税信息的需求日益增长,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的要求,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的地方,突出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仍需提升。三是回应社会关切手段不足、方法不多。

在2023年的工作中,我局将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群众为基本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夯实公开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网站运营水平;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借助主流媒体、新媒体、网站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适时回应税务系统内部和纳税人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听取各单位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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