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汾阳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汾阳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汾阳市税务局在吕梁市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局有关工作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扎实开展。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推进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按照省市局有关部署要求,梳理编制本级权责清单,录入山西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发布。

(二)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积极主动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明确依申请公开流程和所需内容,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和法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0年全年未收到公民和法人任何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范围内有序开展。强化审核发布,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

(四)不断推进平台建设。立足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网站县局信息公开栏目,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栏目的信息发布和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公告栏等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依托纳税人学堂,开设三次税收“云课堂”,累计1000余人次观看直播。

(五)逐步强化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进一步强化各单位的公开责任,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考核,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3

108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7

行政强制

5

+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530313.6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汾阳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上级部门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基层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知识储备不足,只能机械地对照市局要求开展工作,业务能力还有待提升;二是基层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升。

2021年,我局将按照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分工,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岗位人员培训学习,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落实各单位责任,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要求,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网站县局信息公开栏目 (http://shanxi.chinatax.gov.cn/zfxxgk/ll-11423030000-561#box)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汾阳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西河中路,邮编:032200,电话:0358-3323509,传真:0358-332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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