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特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全力维护和保障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了规范、有序、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为了满足社会公众对税收信息的实际需求,吕梁市税务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广度,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有关信息。一是以公开促服务,持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精简办税流程等惠民助企措施,推动政务公开与优化服务融合发展。二是以公开促落实,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等重点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做好重要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的发布和解读回应,以公开促政策落地。三是创新公开形式,创新开展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通过“线下+线上”的形式全面推介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等最新政策和服务举措,宣传月启动仪式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同步直播,现场解答网友问题,吸引14.31万人同时在线观看。创新推出“办不成事找局长”服务热线、纳税满意度无感检测、“片长+网格员”等12项服务举措,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优化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核和法律顾问参与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依法依规作出答复。2022年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制度建设,防范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压实内容审核、保密审查主体责任,持续做好错误、敏感信息的日常检查纠错,确保公开流程规范、公开内容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融合运用政务新媒体、征纳互动平台、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覆盖面。2022年度网站发布信息210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900条。利用“报、刊、网、端、屏”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全年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430条;其中,在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等国家级主流媒体发表18条,在新华网、央广网等其它国家级媒体发表76条,在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等省级主流媒体发表28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严格审查、规范发布、及时公开。积极组织参与总局“学习兴税”平台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精细化程度还有待提高;二是满足公众对税务信息差异化需求的能力还需提升;三是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通俗易懂。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细化内容,凝练语言,确保公众易理解、善使用,实现政府信息精细制作、精细管理、精准推送。

二是充分依托新型互联网技术,加强对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环节的设计,拓展延伸服务渠道,提升服务响应灵敏度。

三是聚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通俗易懂解读税收政策,提升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的水平,增强政务公开主动、精准、智慧服务公众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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