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聚焦税收中心工作,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着力点,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实践,不断优化办税服务体验,促进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导向,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和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及质量,持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高税务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吕梁市税务局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积极做好全市税收宣传工作,展现了吕梁税务的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积极开展了在线访谈、网上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活动共12期,主动发布意见征集反馈4期,主动推送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重要政策解读、减税降费动态、个税汇算清缴、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信息1130条,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为各类纳税人实时查询、了解税务部门最新政策、工作举措提供了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吕梁市税务局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信息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登记台账管理,完善互联网在线申请办理,规范办理程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决定类型进行答复,依法及时送达处理决定,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公开制度。按照新条例和新目录的内容要求,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人,由专人负责收集信息并发布。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完善政府信息报送、信息审查制度、发布协调制度、公开指南等,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及公开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基本原则,做到本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进行;同时抓好上级政策和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信息的发布,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回应群众关切,聚焦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宣传报道。密切关注涉税涉费舆论,主动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安排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管,加强对网上敏感舆情、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监控,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工作进程和客观事实进行回复、答疑,正面引导舆论,及时受理、解答群众涉税诉求。

(四)平台建设

2020年,吕梁市税务局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作用,统筹网站、报纸、电视、微信等载体,形成规范的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了数据同源、形式统一,方便了公众浏览、查询;做好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涉税热点、难点政策问题;制作图解、视频等作品,以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解读政策。

(五)监督保障

2020年,吕梁市税务局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考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县(市、区)税务局绩效考评范畴,全面推进工作,抓好落实。通过定期、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估,对于不按规定开展政务公开的单位严格给予绩效扣分处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3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68

行政强制

5

+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1

3436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吕梁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形式需要更加生动,更加多样化。目前主要依托网站、微信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让公开工作更为广泛、精准、有效;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增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积极利用税务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税务信息,充分发挥税务媒体在宣传税法、解读政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专业素质水平,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干部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网站(http://shanxi.chinatax.gov.cn/zfxxgk/ll-11423-2797)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丽景街118号,邮编:033000,电话:0358-8211001,传真:0358-821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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