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汾西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汾西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汾西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着力做好主动公开,充分保证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汾西县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拓宽公开领域,规范公开流程,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闻媒体、办公场所信息公开栏等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及相关信息1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下一步,将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保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等工作,进一步细化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围绕政治机关建设、县级局税费服务管理现代化等重点工作,持续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府信息,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强化税务公开,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提供线上应答服务,全年应答量2000余户次;通过新华网、人民网、临汾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宣传稿件10余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严格对标绩效管理细则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聘请10名特邀监督员进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汾西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及时性不够强。2023年,定期将“莲花宣税”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发送,由于是按月份报送,导致信息衔接不够及时。二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力度对负责县局信息公开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素养,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度高的事项进行梳理,同时多措并举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引导相关股室重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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