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汾西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汾西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汾西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积极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一)主动公开。第一时间转发总局、省局、市局发布的税费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配合上级部门通过短视频、图片等形式加强宣传,积极组织开展第3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通过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开栏、主流媒体等开展政策宣传和辅导,提升广大纳税人和群众的政策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方式,安排专人专岗做好登记、回复、归档工作,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强化组织管理,加强相关信息发布管理,2022年,县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与省、市、县各级主流媒体合作,公布税务工作动态信息。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开栏、县融媒体中心等渠道依法依规进行主动公开,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不断规范涉税信息对外发布管理,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初绩效考核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意见箱、办公热线等方式,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群众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和全面;公开渠道较少。

(二)改进措施:一是根据上级部门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并通过线上课程学习政务公开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主流媒体发布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政策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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