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永和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永和县税务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永和县税务局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持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多方位提升信息的公开度、透明度和标准度,力求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纳税服务提质、工作作风优化和执法方式创新的作用,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不断提升良好的税收形象。

(一)主动公开。依托市局网站,以“政府网站+税务系统(内、外)网站”为公开载体,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大屏、永和地方新闻媒体、美篇等多种方式,主动推送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社保费征缴、网上办税、涉税事项所需资料等信息,第一时间将减税降费等惠民政策告知于社会公众,为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税收最新政策、税务部门工作举措提供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政务公开意识的教育培训,同时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各类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提高信息公开方面的基础素质。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明确细化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具体任务、公开时限和责任人。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条例》要求,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程,规范信息公开过程的操作流程,对税收工作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作出具体规定,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作贡献力量,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的宣传作用,在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美篇等地发布税收政策解读和日常工作活动等信息,合理高效的利用新媒体等渠道为纳税人提供及时、便捷的公开服务,不断创新和优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内容,提升纳税人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2021年,我局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抓手,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指标进行考核,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规范拟公开信息的审查环节,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在发文环节加强对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和管理,严格执行逐级审查和保密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督促各股室重视并落实好相关工作,确保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符合《条例》的要求和满足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形态和工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还有所欠缺;三是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需要继续提高。

(二)采取措施

今年,我局在市局的指导下,按照《条例》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并结合省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制定本单位重点任务清单,严格贯彻执行。主要有以下三点做法:一是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从意识形态领域延伸到工作业务能力,积极开展培训学习工作,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和完善;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深入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的信息公开工作。以总局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以及市县制定的相关法规、规章为内容填充,通过新闻媒体、新媒体、互联网平台、办税服务厅、公告等多种形式,做好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促进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引导力度。按照省局下发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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