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吉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吉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吉县税务局紧紧围绕县域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主责主业,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营造良好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基层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加强对涉及公共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办税服务厅、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定期做好执法、服务与监管公开。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吉县税务局主动公开信息751条,其中包括行政许可4条,行政处罚746条,行政强制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保障对外电子邮箱、对外电话、公开意见箱等渠道通畅。设立信息公开答复范本,依规据实进行答复,尽量满足申请人的需求。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台账,记录申请人、申请内容、办理结果等事项,持续关注后续发展。2024年,我局未接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信息管理工作机制,科学规范进行信息公开,根据纳税人缴费人的需要,对群众急需知晓或有疑问的内容进行详细解读,保证除涉密内容之外的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2024年,我局未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吉县税务局信息公开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用好“非接触式”办税,针对新出台的税费政策及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社会热点,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及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实时更新传递给纳税人缴费人。严格管理政务新媒体,持续完善税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我局不存在未经上级审核违规开设新媒体账号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纠,扛牢抓实主体责任,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针对主动公开时效性、公开信息真实性等方面定期开展自查,全年未发现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定期盘点办理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县局内部绩效考核,激励责任部门认真履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新媒体管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策解读方式多样性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吉县税务局将通过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培训力度,邀请专业人员授课辅导。二是强化管理力度,在内部定时开展自查自纠。三是提升政策公开精准度,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解读税费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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