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吉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吉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带好队伍展现新气象、干好税务开拓新局面。

(一)深化主动公开。

一是完善公开目录编制。以基层法定主动公开涉税事项为基准,完善《吉县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细化纳税服务、政策法规、税收执法等应公开内容。

二是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在做好法定内容公开的同时推动各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办税服务厅固定展示、微信定时推送等方式及时做好执法公开、服务公开和监管公开。同时,编制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一是增加依申请公开方式。对政府办函询事项做到及时回复,对外提供电子邮箱、意见箱、电话等多元便捷申请渠道,提高依申请公开效率。

二是提升公开应对能力。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造成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事件。县局通过增加“便民答复”内容、设立信息公开答复范本等方式尽可能满足申请人的需求,减少相关风险事件发生。

三是用好依申请公开台账。延续使用台账登记方法,将全年依申请公开事项内容、结果及后续反馈信息实时登记在册,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方式方法。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促进政务公开规范科学。及时将县政府及市局下发的各项可公开文件解读到位,明确全年政务公开的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二是了解纳税人需求。面对群众急需知晓和有疑问的各项税收政策或税收执法情况进行详细解读,及时向纳税人了解相关公开需求,保证除依法涉密内容之外的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媒体运用。加强与各级媒体的合作,通过媒体推动政策解读更加深入人心,配合相关事例加强群众理解,提升县局政务公开公信力。

二是加强审核机制。不断完善税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审核,仔细检查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的政策信息,责任到人。

三是推进网上办税。加快推进“非接触式”网上办税,保证通过电子税务局更新情况实时传递给纳税人。

(五)提供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重点工作,与税收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并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部门政务公开信息,由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和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与管理,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工作体系,政务公开责任的落实也更加明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例如政务公开人员培训力度有待增加、税收服务公开方式有待创新、政务公开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人员培训力度,我局联合县政府政务公开师资团队,定期为县局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二是提高创新力度,依托“2022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做好服务公开,通过推广电子税务局提高办税效率,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三是加强公开监督力度,主动在办税大厅公开投诉电话、邮箱等,通过内外部监督共用的方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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