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古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古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古县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战略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密围绕税收核心任务和社会公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一)主动公开

始终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为导向,聚焦重点、难点和热点,通过官方网站、微信群、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各类税务信息。202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各类税务信息共计921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明确答复主体、时限和内容,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24年,我局未接到任何单位及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政务热线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外信息发布流程的监管,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积极探索政府信息管理的新方法、新技术,如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在办税服务厅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设施,提高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和可读性。同时,加强征纳互动平台建设,提升智能咨询解答服务的水平,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咨询服务。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绩效综合考核体系,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和指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加强人员培训和学习交流,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2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不够顺畅,标准不够明确,监督机制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薄弱。部分税务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掌握不够深入、全面,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政策解读形式渠道单一。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样,视频、图文等新媒体运用不充分,解读效果不够理想。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明确公开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税务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增强其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建立定期学习交流机制,鼓励税务干部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渠道。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充分利用视频、图文等新媒体形式,提高解读的趣味性和易读性。拓宽政策解读渠道,加强网站、微信、第三方媒体等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政策解读体系。同时,注重政策解读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确保纳税人、缴费人能够准确理解政策内容,享受政策红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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