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洪洞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洪洞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洪洞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重点税费政策和服务举措的宣传解读。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管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不断增强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企业纾困解难。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回复、归档等内部流转机制,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围绕《2023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拓展“线上、线下”多种公开渠道,依托网站、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热线等方式,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项税费政策,提高社会大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时效性和针对性。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切实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重点考核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进度和群众满意度,有效保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22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体现:一是连续性还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完善、不及时,时效性、连续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精准性还不够。对主动公开的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距离上级要求仍有差距。三是创新性还不够。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回应方式单一。

为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扎实推进联络员机制,强化内设机构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意识,确保每个部门有一名经办人员,保证信息公布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政策把握、回应关切能力,提升工作水平。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信息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阅读方便的优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适时开展通俗化、互动式的宣传服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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