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洪洞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洪洞县税务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洪洞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根据人员调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负责对日常工作进行联系、协调。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好各类主动公开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回复、归档等内部流转机制,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紧紧围绕《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税务网站,积极发挥税务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税收政策宣传、意见建议收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运用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站、微信群等媒介,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方位保密审查;将政务公开、税收宣传等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细化考评指标,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上级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对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充实。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五公开”、重点领域公开等制度,持续加大减税降费、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开力度,做好主动公开、舆情引导、政策解读等工作,同时对照《2021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制定本单位重点任务清单,并严格进行贯彻落实,按照省局下发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内容落实落细。

二是继续拓展公开渠道。积极利用新媒体,推进多种平台深度融合,努力搭建全方位公开平台,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三是继续提升综合素质。在培养政府信息公开专业人员上下大力气,通过培训、测试、考核等方式,不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编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的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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