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翼城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翼城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翼城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临汾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lf-11426)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翼城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翼城县唐兴镇解放西街,邮编:043500,电话:0357-6551510,传真:0357-655151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翼城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府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2021年,翼城县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统一部署,结合翼城税务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税收中心工作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通过县局公开网站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8项,本年度主动公开行政许可382条,行政处罚56条,行政强制1条。同时畅通“线上线下”公开平台,依照法定程序积极向社会公众推送最新税收政策、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等政策业务信息,针对受众与需求选择合适的发布手段,让公众以最便利简单的方式获取信息服务,进一步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协同互动。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等关键环节,加强保密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做到依法公开、主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规范,加强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规范答复口径,使用统一标准化文书与格式。本年度收到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答复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立足已有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领导、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作用;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全流程,加强公开审查,做好保密措施,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三是落实各部门责任。建立政务公开部门负责制度,召开相关职责分工会议,细化各部门职责。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规则,完善对接机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其余各部门根据职责,确定公开联络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依托省局、市局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沟通联系。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主动回应关切。利用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等渠道,主动公开最新涉税信息和政策解读,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五)监督保障。一是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管理,设置考评指标,明确考核标准,落实工作考核。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履行各项程序,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二是主动接受广大纳税人及其他组织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三是办公室日常工作中督促指导各股室、单位,完成网站日常运维任务,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各项管理工作和资料报送、网站信息报送等。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细落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了以前年度的工作经验,努力弥补以往的不足,虽然取得了一定新成效,但社会公众对涉税信息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信息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公开的广度不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提高、社会公众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进提高。

(二)改进措施

这一年来,我局积极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改进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内根据省、市局关于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制定本单位重点任务清单,对外推动渠道建设,积极探索与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联通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发展到更为大众化、普及化的水平,通过内外联动共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二是抓好业务培训,继续开展多层次培训与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同时要结合省局下发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内容落实落细;三是丰富公开方式,除了以往的大厅、社交软件等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传统媒体渠道,加强协同互动。定期召开税企交流,纳税人学堂,及时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并发布涉税公开政策信息,使纳税人获取信息更为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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