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翼城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翼城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翼城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临汾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lf-11426)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翼城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翼城县唐兴镇解放西街,邮编:043500,电话:0357-6551510,传真:0357-655151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制度体系,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共参与,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内容18项,包含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以及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3类一级公开事项,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纳税人权利、纳税人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办税地图、办税日历、办税指南、权责清单、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委托代征公告16类二级公开事项。本年度主动公开行政许可554条,行政处罚259条,其他对外服务事项1192条,行政强制1条,本年度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等关键环节,加强保密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做到依法公开、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规范,加强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本年度收到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答复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要求,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相关股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二是规范公开全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合法性审查及准确性审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依托省局、市局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沟通联系。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主动回应关切。同时,利用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等渠道,主动公开最新涉税信息和政策解读,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五)监督保障

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管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履行审查程序,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由办公室督促指导各股室、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各项管理工作和资料报送、网站信息报送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54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1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259

行政强制

5

0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在内容准确性、信息获取便捷性、工作发展均衡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改进提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拓宽。在基本政务信息领域、公示公告、行政权力、统计数据公开等方面还不够全面。二是公开信息更新力度有待提高。因为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及指导不够,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上传、发布、更新情况还达不到公众和上级要求。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具体工作规程和保密审核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受理的工作规程。二是推动渠道建设。积极探索与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联通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发展到更为大众化、普及化的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同时通过创新渠道加强公众对税务部门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推动。三是抓好业务培训。继续开展多层次培训,引导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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