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曲沃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曲沃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特别是对退税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我为群众办实事”等热点问题持续跟进、及时到位,注重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我局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2022年,我局公示行政许可361条、行政处罚30条、行政强制6条。

(二)依申请公开。主动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电话号码等内容,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公开申请。同时,严把办理关和答复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方便群众及时查阅、获取政府信息。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健全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考核的工作制度,逐步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局机关税费数据对外提供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晋税办发〔2022〕88号)等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用好信息载体。线下以办税服务厅为主阵地紧抓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方面,电子屏、宣传栏、大海报齐上阵。线上通过微信群、新闻媒体、税务网站等多种方式,及时解读热点税收政策尤其是退税减税相关政策,取得良好效果。

(五)监督保障。我局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严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人、分解到位,同时,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项培训,并在年底进行考核,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等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的实际需求相比,仍有一定距离:

(一)主要问题

一是虽然对全局税干进行了专题培训,但仍有个别干部片面认为自己的工作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随着时代发展,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了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学习力度。除了定期的线下培训,鼓励税务干部利用学习兴税、学习强国等平台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对于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二是丰富公开形式。结合税收宣传、纳税服务、党风廉政建设等中心工作,利用微信、微博、网站、报刊等应用渠道多角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群众对于最新政策的知晓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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