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曲沃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曲沃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曲沃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临汾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lf-11426)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曲沃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曲沃县文公大街777号,邮编:043400,电话:0357-4591008,传真:0357-459100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曲沃县税务局在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税收政策宣传力度,特别是突出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社保费、便民办税等热点问题宣传力度,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升税收工作质效和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局认真贯彻《条例》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对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税收法规、计划规划、税收收入、办税指南、人事信息、政府采购等内容,主动按照法定的时限及时予以公开,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普遍知晓。同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2021年,我局没有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行政许可公示420条、行政处罚公示47条,行政强制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对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把好办理和答复关。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未发生针对税务工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制度建设防范风险隐患,强化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做好应对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做好网络安全隐患的日常监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门户网站和办税服务厅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紧抓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方面。一是细化发布内容,为实现税务工作的精准化宣传、系统化管理,根据业务职能及时对原有栏目进行了优化配置,加强了栏目分类,并加大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发布力度。二是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通过纳税人学堂、纳税人座谈会、新闻媒体、税务网站等多种方式,第一时间告知社会大众。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断完善由局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局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等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相比,仍有一定距离: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加强。二是由于税务部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公众需求大,所以公开形式及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还有待规范和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工作机制,做了不少工作:一是加强人员配备,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通过参加上级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专业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完善考核制度。对照《2021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制定本单位重点任务清单,并严格进行贯彻落实,认真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细化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责任到人;三是做好保密审查,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同时按照省局下发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内容落实落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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