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灵石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灵石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灵石县税务局认真贯彻总局和省市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安排,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优化服务,认真解读新政策,增进纳税人理解税收政策、了解税务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并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利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4条,其中,行政许可公示1795条,行政处罚公示120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外,其他信息均如实及时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不断扩宽公开渠道,加强平台建设,办税服务厅、税收宣传月、入企服务和纳税人学堂等渠道,依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内容管理和制度规范进行梳理,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定点定向发布税收优惠政策,方便纳税人随时学习使用,将政府信息公开与税收宣传相结合,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事项,及时为公众解读最新税收政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遵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公开内容的保密审查,杜绝出现泄密事件,杜绝给社会和纳税人缴费人造成不良影响。二是加强内容和格式审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更新,时刻把关公开内容,杜绝出现 “错链”“错字”,确保信息的准确。三是全面梳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途径,以规范的工作流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推进。认真采纳合理建议,积极解决存在问题,自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0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灵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稳步推进、逐步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强、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够的问题,我局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对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理解和运用,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素质。三是加大力度丰富宣传内容。紧密结合政务公开工作与税收工作,围绕纳税人缴费人所关心的热点,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采取动态更新和多渠道的方式,并定期做好巡查,持续抓好更新频率等薄弱环节,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灵石县税务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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