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灵石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灵石县税务局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灵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晋中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jz-11424)进行公示,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灵石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灵石县翠峰镇翠峰街19号,邮编:031300,电话:0354-3850805,传真:0354-3850848)。

  一、总体情况

  我局立足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关切内容,深化信息公开。2020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公开内容。积极推行主动公开信息目录的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抓好信息公开及监督机制落实情况。按总局、省局、市局要求执行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并不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二)聚焦重点事项,深化政务公开。对照税务总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和省局《疫情防控税费政策措施汇编》,将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分类,针对性进行“不见面”宣传,并利用电视台公告、税企沟通群、宣传页等方式多方位宣传税收优惠政策。

  (三)健全解读机制,强化政策解读。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重点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疫情期间优惠政策、深入开展银税互动、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等开展专题解读。通过税务网站、微信等多渠道,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普适性、通俗化解读。通过媒体开展宣传,从社会公众视野进一步提升政策的知晓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灵石县局发布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个,共做出包括发票违法、非主观故意违法、违反税收管理等税务行政处罚数量273户次,税务行政强制数量0户,做出行政许可529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52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31

9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273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62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2020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0年,灵石县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灵石县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干部队伍需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升,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增强公开意识,不断拓展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时效,强化对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发布内容,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解读最新税收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灵石县税务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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