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平遥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遥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平遥县税务局坚持按照总局、省局、市局的要求和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宣传税收政策,按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平遥县税务局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宣传各类税费相关政策,主动公开工作信息,对于重点行业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开展多渠道公开解读,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平遥县税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按规定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外,其他信息均如实及时公开。努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使人民群众应知尽知。

(四)平台建设情况

平遥县税务局积极拓展公开渠道,持续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平遥县电视台、办税服务厅、税收宣传月、入企服务等线上线下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常态化税收宣传相结合,确保重大税收政策、重要征管事项及时向社会发布。针对最新出台的税收政策,面对纳税人缴费人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解读。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提高公众的满意度,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平遥县税务局继续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专业素质。通过“学习兴税”等平台,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学习,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有效提升了全局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27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与此同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短板:一是公开内容不精准,对群众关切的信息公开不够充分;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全链条尚未形成闭环式规范,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效率;三是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不够广泛,部分纳税人获取的信息不够全面,公开范围可以进一步拓展。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制定并落实了如下改进举措:一是优化公开内容,聚焦群众核心关切。建立群众关切信息清单,明确公开范围和细化标准,杜绝选择性公开;二是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坚持以公众的需求作为我们的服务导向,通过各类媒体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与普及力度,提升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流程,使全过程规范推进;三是持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丰富公开渠道,及时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关切,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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