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平遥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遥县税务局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平遥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晋中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jz-11424)进行公示,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平遥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平遥县西关大街174号,邮编:031100,电话:0354-5670425,传真:0354-567042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要求,平遥县税务局在省、市局的领导下负责落实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下,一年来平遥县税务局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成立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组成及职责、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岗位专兼职工作人员,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互联网+税务”公开建设,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督促全局有序开展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强化载体建设、解决群众问题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以政务公开为统领做好顶层设计。

  成立了平遥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政务公开作为检验“放管服”和落实减税降费有关政策的试金石,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并要求县局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公开,明确目标、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根据省、市局制发的《近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开展工作。

  一是结合实际成立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组成及职责、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二是制定了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工作制度。

  三是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岗位专兼职工作人员,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为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奠定了基础。

  四是按照上级安排落实好《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三)做好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进一步细化了考核标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平遥县税务局充分利用网站、电视、报刊、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宣传窗、电子屏、微信、E税客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55条。其中,行政处罚公示3300条,政府集中采购公示55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330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3977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

  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有距离。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有待提高,公开的内容的深度和公开范围的广度还需进一步挖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政务服务。注重运用新媒体技术,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手机APP等平台,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专业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薄弱。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不足,需加强培训,提升人员素质能力,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县局将定期、不定期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工作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平遥县税务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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