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太谷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太谷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太谷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总局、省局、市局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纳税人、缴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认真贯彻《条例》内容,积极做好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税收法规、税收收入、办税指南等内容,按照法定的时限予以公开。二是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强调公开方式方法、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三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组织专职兼职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各项内容,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登记台账管理,完善互联网在线申请办理,规范办理程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决定类型进行答复,依法及时送达处理决定,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组成及职责、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规定,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把好信息公开的政治关、保密关和舆情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作用,形成规范的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了数据同源、形式统一,方便了公众浏览、查询;做好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利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涉税热点、难点政策问题;制作图解、短文等作品,以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解读政策。

  (五)监督保障方面

  进一步完善公开监管机制,积极开展主动公开信息常态化监测,定期进行公开工作检查通报。对照《条例》及上级有关新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考评指标,注重公开办理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效性考核。组织全局政务公开专题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了解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岗位人员业务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晋中市太谷区税务局对照政务公开的要点与要求,细化落实各项信息公开任务,严格按要求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和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展。二是了解社会关切的主动性还有待持续提升。

  针对发现的问题,区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拓展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税务工作紧密结合,着力打造“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利用好线上+线下服务宣传阵地,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二是通过办税服务厅、微信公众号、意见箱及上门服务等形式,积极了解并收集社会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并成立专门人员、开设专门渠道主动、及时、全面的回应纳税人需求,解决纳税人的问题。落实“好差评”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出现一个差评,上门回访一次,问题整改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太谷区税务局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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