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太谷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太谷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太谷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晋中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jz-11424)进行公示,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太谷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太谷县正义街10号,邮编:030800,电话:0354-3521700,传真:0354-352174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晋中市太谷区税务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立足晋中市太谷区税务局工作实际,牢牢把握疫情防控、税收改革、减税降费、优化服务等重点工作,贯彻“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按照依法、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保障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努力营造起了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小组。根据实际工作,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配齐配强了工作人员,保证依法有序开展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应当公开事项一律按程序依法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一律按程序办理,不应公开的一律严格保密。

  (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受理流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根据职责分工分解职责,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负责提供、更新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进行相应的准确性审核和保密审查。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受理工作,规范受理流程,确保受理渠道通畅和受理的规定时限内完成。

  (三)提升公开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做好办税服务厅工作,提升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我局纳税服务热线电话管理,着力建设政府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布的协调联动机制,使公开的内容更统一、更权威、更准确。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业务培训,提高了政务公开人员理论素养和操作能力,以更好地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9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32

3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6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各项要求狠抓落实,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局关于信息公开各项要求,不断丰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制度,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一是深化主动公开,增强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的责任感,不断拓展丰富公开渠道,加强公开渠道的融合共进,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围绕税务机关依法治税、便民办税,建立健全政府公开管理相关办法,完善决策公开机制,增强决策透明度。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对相关工作人员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持续提升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能力,努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太谷区税务局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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