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太谷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太谷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晋中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jz-11424)进行公示,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太谷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太谷县正义街10号,邮编:030800,电话:0354-3521718,传真:0354-352174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太谷县税务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税总发〔2016〕50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立足太谷县税务局工作实际,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贯彻“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按照依法、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保障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切实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应当公开事项一律按程序依法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一律按程序办理,不应公开的一律严格保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依法有序开展公开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局内各股室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负责提供、更新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进行相应的准确性审核和保密审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与保密委员会共同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大信息公开审查力度,明确责任追究办法。
(三)提升公开能力。注重充分发挥各股室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着力建设政府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布的协调联动机制,使公开的内容更统一、更权威、更准确,使各项公开服务更便民利民。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业务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0 | 55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471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425820.0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经常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局关于信息公开各项要求,不断丰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一是积极配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增强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的责任感,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规范信息公开自受理、登记、审查、审核、发布、归档等全过程操作流程,确保办理程序合法、高效,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及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和教育引导,有效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太谷县税务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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