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和顺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和顺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晋中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jz-11424)进行公示,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和顺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和顺县太和路36号,邮编:032700,电话:0354-3880810,传真:0354-388089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和顺县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落实省局、市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主题、主业、主线,不断推进税收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相关组织监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组织“网格化”,管理更精细。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网络,政府信息指导、公开、监督一体化推进。强化与新闻媒体合作,进一步加强正面舆论引导。
二是平台“多样化”,渠道更宽广。借力山西省税务局、晋中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开日常工作动态。利用“和顺县税企微信群”,为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及时服务。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的辐射作用,依托和顺县电视台、中国税务报、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晋中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税收工作情况,讲好和顺税务故事。通过12366纳税服务平台,倾听纳税人声音,解答纳税人疑惑。充分发挥纳税人学堂作用,宣传培训最新税收政策法规,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应知尽知。
三是监督“常态化”,保障更坚实。将税收宣传、信息编写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科学设置考核项目、细化量化各项指标、稳固加强薄弱环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研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式、时间,杜绝泄密、失信、舆情等问题。今年以来,和顺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出现泄密、负面舆情等事故,未被省局、市局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0 | 16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236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513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和顺县税务局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解决好纳税人和缴费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实体平台建设不够完善,基层税务分局(所)纳税服务职能有待进一步强化,乡村纳税人和缴费人接收信息较为迟缓;对主动公开信息掌握不扎实,导致本应该公开的信息未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和顺县税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能力。
一是强化能力提升。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税务干部政府信息公开专业素养,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确保该公开的就公开,不应该公开的坚决保密,着力构建“阳光型”基层税务机关。
二是创新公开方式。继续推进基层税务分局(所)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功能,把纳税服务触角延伸至乡村,借助基层纳税人学堂,及时公开最新税费政策及惠民举措,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
三是深化税群互动。坚持把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干部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坚持“问需于民”,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真正沉下去,深入开展税务干部入企服务,深入基层干部和纳税人、缴费人当中,了解民情、掌握实情,切实掌握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所思、所想、所求。坚持“问计于民”,以“第二视角”看问题,邀请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纳税人和缴费人,定期召开税企座谈会,倾听纳税人心声,全面审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公开方式、方法,提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和顺县税务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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