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榆社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榆社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榆社县税务局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全面细化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科学规划。充分利用纸媒和网络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今年以来,我局着力提升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质量,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范围,做好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的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县局机关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申请。

三是致力建设公开平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充分借助自助办税服务终端、电子显示屏及公开板及时将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法律法规、减税降费申报操作对外公布。

四是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遵循“严格执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政策解读,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五是做好信息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绩效管理考核重要指标,明确各部门在政务公开中的职责分工,切实规范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以下方面仍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丰富,离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将在以下方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扎实做好常态化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二是针对政策发布节点、社会关注热点,今后将注重多种形式展现,开展有深度、有精度的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榆社县税务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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