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榆社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榆社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榆社县税务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全面细化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科学规划,持续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和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局的总体要求和纳税人的关注热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各项通知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及时公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06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82条、行政处罚22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准确及时回应群众需求。2022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拟公开的信息凡公开必审核、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信息报送,把好信息公开内容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符合规定。

  (四)公开平台建设:推广使用自主办税服务终端,方便公众查阅、办税;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开板,对时效性长、内容相对固定的政务事项长期公开,对阶段性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立单独的公开栏适时公开;通过电子税务局和征纳互动平台宣传推广“非接触”办税服务和疫情期间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印发办税指南宣传册,由办税服务厅的服务窗口发放,极大地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绩效管理考核重要指标,明确各部门在政务公开中的职责分工,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同时,妥善处置各类涉税舆情,及时向社会公开事实真相,引导正确舆论方向。

  本报告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围绕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逐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2022年,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对照政务公开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仍需提升。二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利用好“学习兴税”线上平台和线下组织的业务培训, 提升全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做到职责清晰、程序规范;二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榆社县税务局

  2023年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