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和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立足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根据《2022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工作要点,持续优化信息公开程序,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开信息。在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各项涉税政策文件、各类宣传图片,设立业务流程、办税指南等指示牌,在公告栏张贴宣传材料,印发各类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资料。通过中国税务报、山西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和省局、市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公开发表新闻宣传稿件4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紧紧围绕《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审核、保密工作,厘清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过程跟踪,优化公开审核流程,确保公开工作合法合规、准确规范。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不涉密。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山西省税务局外网公开平台,按照省市局的要求,及时就通知公告、领导信息等栏目进行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依托“互联网+税务”的现代化办税治税模式,借助不断优化升级的税务信息系统建设,以办税服务厅、公告公示栏、纳税人学堂等为实体公开阵地,主动公开相关涉税信息的同时,进一步拓展面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线上”公开渠道建设,让纳税人第一时间获取最新的税收政策资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便民高效。

  (五)监督保障。深入贯彻落实《重点任务清单》,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及上级工作部署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指定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发布、检查、归档等工作,使公开内容更加优化,公开程序更加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按要求落实落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制度的更新调整滞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落实。二是对税务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不足;对《条例》内容学习解读培训不足,政府公开工作职责和责任传导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根据《条例》规定及《重点任务清单》要求,结合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调整,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二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重点任务清单》的学习,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持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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