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58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65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局相关要求及工作部署,结合2020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形成此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报告内容所列的数据涵盖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晋中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jz-11424)进行公示,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152号,电话:0354-3252088,传真:0354-325293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密围绕总局“四力”要求,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持之以恒做好疫情防控,精准施策助力复工复产,不折不扣执行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加力推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纳税服务质效提升,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区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认真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重点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区局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规定范围、内容、形式展开。

  二是加强制度执行。加强了《区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落实力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区局和纳税人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三是优化公开平台。依托“互联网+”的办税模式,以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为实体公开渠道公布相关涉税信息的同时,积极拓展“线上”公开渠道,利用税务外网、税企微信群等平台,多维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69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6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7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局严格按照《条例》各项要求抓落实,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和差距,内容还不够全面,对纳税人的需求掌握得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信息的渠道还需要再拓宽等等,对此,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高效有序开展。今后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明确职责,各司其职,按照省市局的工作部署,按规定发布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采用多样化的信息发布途径,力争使发布的信息更容易被纳税人和缴费人理解和接收,并积极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建议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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