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区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上级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许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晋中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jz-11424)进行公示,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迎宾西街152号,邮编:030600,电话:0354-3252088,传真:0354-3252932)。
一、总体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区局领导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充实。
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区局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区局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规定范围、内容、形式展开。加强了《区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落实力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区局和纳税人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0 | 39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797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逻辑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今后改进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采用多样化的信息发布途径,力争使发布的信息更容易被群众理解和接收,更好地展示新税务、新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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