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介休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介休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介休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减税降费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积极构建高效、规范、透明、和谐的税收营商环境,确保高质量推进介休税务跨越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2021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工作要点,持续优化信息公开程序,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内容。2021年,介休市税务局通过中国税务报、山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和省局、市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公开发表新闻宣传稿件共39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介休市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条例》规定和《重点任务清单》相关要求及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审批、发布和公开工作程序,形成了从公开信息拟定、保密审核、领导审查、据实发布等环节紧密相扣的发布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互联网+税务”的现代化办税治税模式,借助不断优化升级的税务信息系统建设,以办税服务厅、公告公示栏、纳税人学堂等为实体公开阵地,主动公开相关涉税信息的同时,进一步拓展面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线上”公开渠道建设,加强与介休市融媒体中心合作,积极搭建税务外网、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平台,全面、及时、高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深入贯彻落实《重点任务清单》,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及上级工作部署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发布、检查、归档等工作,工作责任约束更加刚性、公开内容更加优化,公开程序更加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77.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介休市税务局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按要求落实落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制度的更新调整滞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落实。二是对税务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不足;对《条例》内容学习解读培训不足,政府公开工作职责和责任传导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介休市税务局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根据《条例》规定及《重点任务清单》要求,结合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调整,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二是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好针对各单位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辅导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任务清单》的学习,厘清各单位工作职责,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持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介休市税务局

                              2022年1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