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榆次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榆次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榆次区税务局通过汇编税收优惠政策,组建政策宣讲团,通过定时推送、精准推送、重点推送,精准宣传便民办税服务措施和最新的税费优惠政策,组织开展线上纳税人学堂10场,印发宣传辅导手册、宣传折页等30000余份,面向中小企业开展合规性辅导和推送涉及纳税人2000余户次,魏榆税声及热点问题解答260期,完成纳税信用评价27031户。

(二)依申请公开。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依法依规做好受理、审查和处理工作。2025年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全部按照要求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落实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强化公开信息发布规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全年通过网站发布信息公开内容5次。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持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更新数据动态;完善线下以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等设施为核心的公开载体,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保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正常运转。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83

行政强制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0

0

0

0

0

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公开质量与深度不足,部分政策解读方式单一、流于表面,存在内容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二是依申请公开管理不规范,答复标准不统一,部分申请办理流程制度不健全。

三是数字化与互动性薄弱,智能化的公开平台不健全,对群众潜在诉求挖掘和回应不及时。

下一步将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公开交流平台:

一是完善制度与机制。健全协调联动、公开审查、监督问责等机制,加强合规性审核流程;通过日常检查、考核等方式强化过程监管。

二是持续提升公开质效。聚焦民生实事和重点领域,扩大主动公开覆盖面;创新解读形式,落实政务公开日等活动。

三是强化能力建设。通过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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