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榆次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榆次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榆次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晋中市榆次区税务局”)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条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为税收征管改革、地方经济发展和政府公信力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晋中市榆次区税务局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2年,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机构信息、最新文件、政策解读等,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通过征纳互动平台为8615户纳税人推送优惠政策等消息211条、诉求回复1763条、远程办705条;通过晋中广播电视台“1034会客厅”开展线上答疑,回复问题16条;完成202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价,A级纳税人739户,B级纳税人 7644户,M级纳税人7044户。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时效。

  (二)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畅通申请渠道,着力提升各环节工作效率,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和处理工作。2022年,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结合税务工作特点,完善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强化公开信息发布规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不断丰富公开形式。一是按照省局、市局的统一部署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二是完善线下以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等设施为核心的公开载体;三是积极拓宽外部信息公开渠道,多维度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为确保晋中市榆次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正常运转,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保障制度,一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层层传导、规范管理,督促工作落实,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实行内部、外部监督相结合,内部发现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及时整改,外部通过民主测评实行监督,收集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改进,促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晋中市税务局党委和榆次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晋中市榆次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比较起来仍有一定距离。二是干部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意识和能力仍有不足。三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数量还需进一步提高,税收政策的宣传形式较为单一,信息宣传稿件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晋中市榆次区税务局将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紧紧围绕晋中市税务局党委决策部署和区局重点工作,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紧扣税收工作热点、难点和堵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着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学习提升,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宣传落实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助力市场主体用足用活税费优惠政策,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榆次区税务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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