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榆次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榆次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结合2020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形成此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晋中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jz-11424)进行公示,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榆次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苑街389号 ,邮编:030600,电话:0354-3117388,传真:0354-266511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榆次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支持疫情防控优惠政策、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新项目划转等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加强自身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区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认真做好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按规范做到主动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抓好政策文件发布解读,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做到依法、全面、及时地公开。二是有序进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为进一步拓宽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通过设置意见建议箱等方式公开申请渠道,2020年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积极强化组织领导,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推进,明确专人负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有人主管、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四是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严格保密审查,抓好信息公开及监督机制落实,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榆次区局发布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个;共做出包括发票违法、非主观故意违法、违反税收管理等税务行政处罚数量638户次,税务行政强制数量0户;做出行政许可数量2324户。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23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31

13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638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8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2020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 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制度建设仍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公开渠道尚需拓宽。

  2021年,我局将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研究,完善工作制度。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二是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保障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等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主动公开内容的整理发布,完善公开内容。四是继续拓展信息公开的载体,利用多种手段拓宽公开渠道,及时公布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榆次区税务局

                                                                2021年1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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