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晋中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断推进税收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相关组织监督,积极打造“阳光型”税务机关,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推进力度,提升主动公开积极性。紧紧围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重点领域,开展政策宣传,细化公开内容。2020年,市局机关发布各类信息2848条,其中网站发布61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1080条,微博发布1157条。主动公开通知公告、税收统计等信息9条。通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二)拓宽申请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申请人可通过当面申请、邮寄申请、互联网在线平台申请等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努力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多元便捷申请渠道。2020年市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健全制度机制,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做好对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泄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税收秩序等问题。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于不应公开的内容坚决不予公开。建立涉税舆情管理办法,明确信息报告、信息回应、信息处理等工作流程,确保第一时间回应涉税热点问题。

  (四)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发挥晋中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拓展新媒体传播阵地,完善微信公众号、微博涉税信息查询、互动交流等功能,通过图解政策、短视频等方式,及时为公众解答税收政策,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事项;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的辐射作用,依托山西电视台、山西日报、晋中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税收工作情况,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及时性和互动性,增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效果。

  (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保障。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薄弱环节,通过督查考核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税收宣传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努力打造“督查考核,问题梳理,研究改进,总结反思”的工作闭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未出现事故,未被省局通报,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等方面呈优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6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1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8

0

行政强制

5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705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晋中市税务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纳税人和缴费人关注热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未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反馈制度,倾听群众意见偏少;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等。

  下一步,晋中市税务局将继续做到以信息辅主业,以公开强服务,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一是拓宽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采用多样化的信息发布途径,力争使发布的信息更容易被群众理解和接受,更好地展示新税务、新形象。二是增强税群互动。定期召开税企、税群座谈会,既“问需于民”,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又“问计于民”,以“第二视角”审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工作方法。拓宽并广泛宣传群众“发声”渠道,加大对基层税务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广、渠道多、内容实、应对快,牢固树立公开、透明、便民的税务形象。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分批次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强化税务干部应对涉税舆情热点的专业素养,提升分析、研判政府信息公开能力,确保该公开的就公开,不应该公开的坚决保密,为构建服务型税务机关打开信息窗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晋中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各县(市、区)税务局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

2021年1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