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

依法公开并及时更新本机关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充分利用各级主流媒体,开展税收政策、税收新闻、信息报道等宣传,全面展现政策落地实效,认真讲好潞城税务故事。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开重大违法案件,主动公开欠税公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2025年公开行政许可事项0条,行政处罚事项0条,行政强制事项7条,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提升答复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25年,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起,依法依规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把信息发布环节各个关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透明、安全。建立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三审三校”的原则,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实时跟进推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主管、有人负责、有人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办税服务厅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设施,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便捷性、可读性。同时,加强征纳互动平台建设,提升智能咨询解答服务水平,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咨询服务。

(五)监督保障

平稳运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听取干部和纳税人缴费人对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持续做好信访维稳、保密管理和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需要加以改进提升。主要表现为政务公开的渠道和方式还不够丰富,智能化互动水平有待提升,在税费政策解读、业务办理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细致,部分内容更新不够及时。

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深化认识,压实工作责任。规范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对业务办理的事项名称、实施主体、设定依据、事项内容、办理流程等要素及时、细致、全面公开。二是统筹谋划,丰富展现形式。合理运用图示图解等展现形式,在税费政策宣传上增强实用性和可读性上下功夫,推动政策解读等更便于理解。三是锻造队伍,提升质效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更新及时、流程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的本级数据。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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