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确保信息公开发布全面及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立足税收本职工作,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一是强化政策解读。聚焦2024年税收工作主线,积极做好相关税费政策的全方位精准解读。二是做好税收宣传。紧密结合税收中心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各类新闻媒体有序开展系列宣传报道,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推进税收执法和管理情况公开。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公开税务行政许可等执法信息,提高税收执法“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优化流转流程,保障回复质效,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严把信息内容关、发布关,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同时,健全纳税人缴费人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度,做好保密审查,严防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泄露和滥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

用好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更新税务工作动态,发布政策解读、税收宣传、纳税服务等内容,注重互联网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度融合。持续做好征纳互动平台涉税缴费问办咨询工作,不断提升税费咨询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水平,强化日常监管,严格审核各类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职责分工,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需要加以提升优化。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事项精细度不够、政务公开队伍实际业务水平不高等。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升政务公开精细度。利用政务公开电话、在办税服务厅及机关大楼设置意见箱等方式,拓宽意见收集反映渠道,方便纳税人提出意见和建议,使政务公开内容围绕群众关心的重大改革举措和税收优惠政策加以拓展,更好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优化升级,围绕上级安排部署、群众关心关切问题广泛、及时、准确公开。

二是规范主动公开事项,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根据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对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及安全性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定期组织相关税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开展交流学习,借鉴吸收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的本级数据。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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