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规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持续提高税费优惠政策解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的一系列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依托征纳互动平台为企业分类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和办税缴费提醒,实现政策精准推送。运用“税企课堂”、智税处理中心等形式,形成覆盖线上线下的政务公开体系,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全量、准确、快速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二是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权责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三是借助市局官网、长治税务微信公众号、潞城融媒体等新媒体平台和中国经济网、中国青年网、山西经济日报等中央、省级媒体宣传税收政策和服务举措,提高政策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程序,畅通申请渠道,健全法制部门审查和联席协调机制,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公开内容规范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市局门户网站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发布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等信息,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方便纳税人随时进行政策咨询及意见反馈。同时,创新税收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2023年,潞城区税务局在新华网、中国青年网、《中国税务报》等媒体平台发表新闻稿件46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局组织绩效考评,细化考核指标,明确部门职责和考核标准,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6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增强、税收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强化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落实,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组织绩效考核,增强全局各部门落实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和全面公开。二是准确解读税费优惠政策,通过图文、视频、动漫等通俗易懂的方式提升宣传效果,便于纳税人理解掌握。三是通过学习兴税各类平台开展学习培训,明确主动公开信息发布范围、时效及规范,培养工作人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的本级数据。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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