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中华西街38号,邮编:047500,电话:0355-5681500,传真:0355-56815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政策宣传解读,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税收工作稳定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工作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坚持“纪律严肃、审批严格、信息严谨”原则,主动把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包括:行政许可218项,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额审批212条,对纳税人延期申报2条,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1条,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3条;行政处罚1026条;行政强制3条;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108户;非正常户公告31条;欠税公告5635条;个体工商户定额36307条;委托代征公告2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信息公开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需求。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公示的政府信息做到严格审核、规范发布。同时,按照潞城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潞城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专人负责维护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等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充分借助长治税务微信公众号、潞城融媒体等新媒体平台和中国经济网、中国青年网、山西经济日报等中央、省级媒体,及时宣传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税费热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办公室重点工作。专人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各项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开展等情况定期自查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6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质量仍需继续提升。二是最新税费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研讨,提升人员专业素养和理论素养,保障公开信息质量,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效。二是创新使用视频彩铃、短信提醒、移动大数据和朋友圈曝光等形式,为全区所有人口精准传送最新涉税涉费政策,并进行全方位税费政策解读辅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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