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频道(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cz-11404)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中华西街38号,邮编:047500,电话:0355-5681500,传真:0355-56815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政策宣传解读,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纪律严肃、审批严格、信息严谨”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对照《长治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主动把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包括:行政许可364条,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额审批341条,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22条,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1条;行政处罚1045条;行政强制0条;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128户;非正常户公告109条;欠税公告5218条;个体工商户定额4104条;委托代征公告2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信息公开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公开、透明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需求。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公示的政府信息做到严格审核、规范发布。同时,按照潞城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潞城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专人负责维护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等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充分借助长治税务微信公众号、《太行税情》、潞城融媒体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税费热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办公室重点工作。专人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各项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开展等情况定期自查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所列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度不够、业务操作不熟练。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和社会热点结合度不高,群众接受度一般。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开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加强同兄弟单位的相互交流经验,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效。二是结合社会热点,运用税企连心卡印发政策简明问答、发送短信提醒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聚焦税收主业、政务运转、纳税人和缴费人实际需要,进行多方位政策解读,积极高效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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