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频道(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cz-11404)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中华西街38号,邮编:047500,电话:0355-5681500,传真:0355-5681500)。

一、基本情况

2020年,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等税收工作重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大税收管理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优服务,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便捷性和实效性。

(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聚焦税收管理领域信息公开,修订《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开设专栏,按照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三方面,公开税收法律、规范性文件、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等15个二级事项,第一时间更新税收领域政策文件,提供最便捷的查询渠道,以服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累计公开行政执法4446条,其中公开行政许可452条,行政处罚492条,行政强制0条,委托代征2条,欠税公告3299条,非正常户公告201条。

(二)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细化依申请公开操作流程,编制从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的工作流程图,在法定时限内依法答复,确保办理过程有序有效。同时,增设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受理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提供便利。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发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形成政府信息管理专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受理范围、办理时限、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并设置2名专职工作人员跟进对接,确保件件抓落实、事事有回音。健全公开信息审核机制,形成拟文部门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的公开流程,逐级把关审查。

(四)协同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用好地方政府网站,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下设立税收管理领域模块,依托全国在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录入185项公共服务事项,方便公众浏览查阅。二是用稳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履行公示前审查程序,确保公示事项准确透明。三是用活新媒体平台。借助长治税务微信公众号、《太行税情》、潞城融媒体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政策信息,用简洁易懂的图文解说和视听媒体提升宣传效果,及时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涉税热点问题。

(五)全面强化工作监督保障。按照信息公开绩效指标体系,按季度组织绩效考评会议,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办税咨询等内容进行讲评。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办税服务厅公开局长电话、设立举报箱,并在网站公开电子邮箱和咨询投诉热线,切实维护群众发言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45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35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492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176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未收到依公开信息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潞城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仍有不足,主要表现: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便民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务服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三是公开形式和手段需要进一步创新。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深化主动公开,发挥制度管人和绩效考评优势,围绕公开关键环节,紧盯关键时间节点,进一步细化工作制度、量化考核指标,持续增强工作主动性。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邀请专家举办专题培训班,通过集中培训、案例讲解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三是充分利用官网、融媒体等优质平台,围绕税收热点问题做好信息公开,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片、小视频、图文漫画等形式宣传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打造亮点工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