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长治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cz-11404)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中华西街38号,邮编:047500,电话:0355-5681500,传真:0355-56815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潞城区税务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聚焦政策法规、纳税服务、依法行政等重点事项,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一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设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构建起“内部信息三级联络网”,发力政策法规、纳税服务、依法行政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到岗到人,确保政务信息准时上报、按时公开。二是成立信息公开保密委员会,提高信息公开审查力度。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补充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五项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安全。

(二)深化平台建设,主动公开信息。我局积极开展平台载体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公示栏,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最新税收政策、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夯实信息公开主阵地;配合地方政府网站开展“双公示”工作,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筑牢互联网阵地;利用潞城广播电视台、潞城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公示信息,开拓新媒体阵地。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28余条,通过地方政务网站公开36条,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开信息5092条。公开的政务信息中包括行政许可199条,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额审批193条,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1条,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5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4809条,其中,公开A级纳税人39户;非正常户公告76条;欠税公告3556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1135条;委托代征公告3条。公开行政处罚540条;行政强制0条。

(三)拓宽监督渠道,确保公开到位。强化内部监督审核,通过信息公开保密委员会从源头监督,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股室予以督促整改或批评教育,对股室主要负责人追责问责。同时,畅通信息公开外部监督渠道,在各办公区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热线、发布调查问卷、对接市长热线,以开放的姿态迎接外部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9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48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54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日益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公开制度和流程日益完善,但仍有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日常,存在网站更新速度慢、信息发布不及时等情况。二是信息公开人员业务素质亟需提升,公开力量薄弱,对纳税人关心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不够了解。三是信息受众面窄,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了解意愿低、接收信息渠道少。

下一步,我局主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积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主动对接市局网站、地方政府网站,及时上报信息公开情况,配合形成高效运转的政务信息公开模式。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学习教育,掌握政务信息公开最新规范流程,确保公开的内容准确、依法合规。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借助互联网、融媒体平台推动信息公开,推动税收执法公开、政务公开、结果公开,让广大群众“看得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城区税务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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