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长子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子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长子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子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东大街367号,邮编:046600,电话:0355-8327066,传真:0355-832201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长子县税务局紧紧围绕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有关规定,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对本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7226条。包括行政许可88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6820条(其中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61户;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8户;欠税公告16户;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6733条;委托代征公告2条),行政处罚318次,没有行政强制的处罚。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申请,所以没有依申请公开答复处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建立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做好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专人专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网站和新媒体的要求,积极公开政务工作。加强平台建设,主要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长治市税务局频道长子县税务局信息公开页面、办税大厅信息公告栏、LED电子信息屏、档案室提供咨询查阅、长子县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和渠道公开我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准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结合地区实际、自身特点的信息公开较少。一直以来,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都是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和考核指标来开展,没有真正做到与业务相结合。二是公开的内容专业性较强,不便于公众理解。部门政策出台后缺少解读文件,政策和解读文件没有互相关联,解读形式比较单一。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为了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率、有深度,一是梳理公开目录,突出重点领域,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公开事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办税、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等重点方面进行专项督导,阐明公开要求,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二是充分运用新媒体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对外公开内容要严格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多样性,在征纳互动平台、长治税务、新闻网站上积极进行政务公开,为纳税人解读相关税收文件,积极主动为纳税人推送政策红利,着力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长子县税务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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