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黎城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黎城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黎城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决落实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推动完善公开制度,提高公开实效,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规定,我局严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借助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多种途径,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传达最新的税费优惠政策,拓宽税费政策的宣传覆盖面,确保政策信息能够准确、及时对外发布,加深群众对税收政策文件的理解,推进税收政策的有效实施与落地。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持续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拓展网络、信函等受理渠道,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有效。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和部署,制定具体举措并进行落实,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选派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和数据,不断完善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共享等操作规范,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四)平台建设方面。按要求做好政府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更新县局动态;做好办税服务厅相关指引工作,科学放置税收宣传册、告知书、涉税事项告知清单等材料,方便纳税人获取信息;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策,通过纳税人学堂、纳税人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及时告知社会大众。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工作落实。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督促各股室、分局(所)各司其职,共同努力,把监督贯穿信息公开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办公室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信息安全和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加强对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文件的审查和文字审核,抓好各项制度落实,确保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黎城县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不断适应工作形势变化及群众公开需求,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依法受理公民和组织的依申请公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网站上及时发布。三是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充分利用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深入学习最新政务公开政策和内容,使税务干部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强化工作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黎城县税务局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的本级数据。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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