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黎城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黎城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黎城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着力提高信息内容质量,畅通公开渠道,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严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托门户网站,将其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围绕市局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内容,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解读职责,形成职责清晰、内容丰富、渠道畅通、运行有保障的良好局面。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升各环节的效率,建立多部门会商机制,对依申请的难点问题及时探讨处理。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明确由分管领导统筹、办公室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维护,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共享等操作规范,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大厅密切联系群众优势,通过电子屏、宣传页、公示板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开税务行政许可职责权限、依据、程序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目录。二是完善网站信息化管理体系,建立信息协调和联动机制,加强平台维护管理,充分发挥网站信息的舆情引导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定期自我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措施。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列入局机关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办公室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信息安全和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加强对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文件的审查和文字审核,抓好各项制度落实,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黎城县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便民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三是公开形式和手段需要进一步创新。

针对上述几点不足,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发挥制度管人和绩效考评优势,围绕公开关键环节,紧盯关键时间节点,进一步细化工作制度、量化考核指标,持续增强工作主动性。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专业素质水平,提高全局信息公开意识,建立起一体化信息公开推送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提质提效。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打造亮点工程,使公众能够更加方便地获取所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黎城县税务局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的本级数据。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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