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郊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郊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郊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郊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保宁门西街158号,邮编:046011,电话:0355-5861849,传真:0355-586187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郊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注关切,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高税务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全面推动信息公开提质增效,切实发挥了信息公开工作对税务事业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税收措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让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以办税服务厅为阵地,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多媒体电子触摸屏、LED电子显示屏、开设宣传栏、放置宣传资料架等方式,将最新公告与税收政策直观地向广大纳税人公开,以便纳税人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涉税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未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税收宣传月,坚持“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原则,围绕税收宣传主题,结合国家最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制作公益宣传海报,创新打造“同城在线远程问办帮办中心”,通过云平台宣讲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国家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依程序严格审查发布内容,对不予公开的内容严禁对外发布,严禁在各类微信群、QQ群传播,对依申请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办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公开及运行,建立廉政风险等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加强统筹谋划,主动回应诉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不足,与上级要求和群众利益诉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力量相对薄弱,业务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内容不够充实等问题;三是对于信息公开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力度不强,与各级各部门沟通联系还不够紧密。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和热点信息,积极公开社会关注度高、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最新需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郊区税务局

2023年1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