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郊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郊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郊区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长治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cz-11404)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郊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治市潞州区保宁门西街158号,邮编:046011,电话:0355-5861849,传真:0355-586187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发布工作,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设置,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办税服务厅张贴公告等途径予以公开。

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公开及运行。深入开展税务部门行政许可等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同时,对保留的事项权力,逐个划分行政权力运行的责任事项、责任阶段、追责情形及依据,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职责权限,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等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员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查找和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主动性。

借助互联网络公开政府信息,接受社会和上级部门监督,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主平台和主阵地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加强舆情收集与回应。加强公共场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好办税服务厅公开政府信息,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主动公开、发布协调、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公开举报投诉受理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社会大众对各项税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48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957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

2151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对于内容实用性、获取便捷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探索;二是政务网站建设和信息维护发展不均衡,网站的政府服务功能尚待提高。2020年,我局将着重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升水平。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务总局、省市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同时积极与市局办公室及法制科交流,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进一步推动区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二)加强整合,充实内容。通过与业务部门沟通配合,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税收统计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公开,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多策并举,加强宣传。统筹协调,结合重点工作,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两大平台,同时辅以面对面宣传指导,增强涉税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以及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郊区税务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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